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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7-07-01 21:16:01


转眼间又到了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了,考生填报志愿之前需要大家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这样能够使自己知道大学的招生详情,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将来报考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京内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校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招生代码:10031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

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四年

办学特色:学校以国际文化交流为统领,传承外语优势,彰显旅游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第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和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和英文原版教材,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

第十一条 口语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外语口试安排进行)。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首都体育学院。

(二)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五)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美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负责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监察处及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各部门(单位)接受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一)新闻学(含体育新闻方向、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文学学位;

(二)体育经济与管理(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

(三)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

(四)运动康复(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理学学位;

(五)运动人体科学(健康管理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六)体育教育(师范,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八)休闲体育(含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九)舞蹈表演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

(十)运动训练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十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第九条 招生计划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本科计划招生72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校在上级核定的招生计划数中预留不超过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首都体育学院为北京市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首都体育学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写。

第十一条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闻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不需参加体育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

(三)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在文化和体育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 北京市考生: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休闲体育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 京外省(区、市)考生: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体育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的考生。

(四)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如下:江西省考生参加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安徽省考生参加模块三或模块四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联考。

1. 参加首都体育学院专业考试(校考)考生:在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2. 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直接报考首都体育学院,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以及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围棋、国际象棋、举重、跆拳道等项目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

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首都体育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果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由学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完成招生录取。

(六)“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1. 报考首都体育学院“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的考生,须做为一个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并须符合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仅录取填报“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相应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2.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双培计划”拟定合作培养学校为中国传媒大学或北京体育大学,采取“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合作培养学校学习(享受合作培养学校学生同等学习生活待遇,无需交纳额外费用),第四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2017年“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学专业、运动康复(冰雪运动损伤预防与康复方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场馆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

3.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外培计划”拟定境外合作培养学校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5分)或美国伊萨卡学院(ITHACA COLLEGE,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0分或托福85分)等,采取“1+2+1”培养模式,即第一、四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第二、三年在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学习(在境外访学期间的学费及一次往返旅费由政府专项经费资助)。考生在入校后需签订相应协议,1年内要达到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入学外语要求。2017年“外培计划”招生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新闻学(冰雪运动方向)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康复(冰雪运动方向)专业。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是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大家能够及时关注院校的招生章程,想要阅读更多院校的招生章程请登录学大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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