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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7-08-01 09:44:20


高考生在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时要对高校的招生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时候高校的招生章程对考生来说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为此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211工程”建设院校,其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音乐专业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是教学、实践、研究三位并重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在国家的整体教育格局中,我院承担培养高水平、尖端型精英音乐人才的任务;在音乐专业领域内呈现出多样化 综合性的学科架构;在办学活动中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

我院为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音乐创作、指挥、演唱、演里论研究、音乐编辑、管理和教学等职业,或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系别/招生专业方向/名额/学制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各系(院)电话:

作曲系: 66425720 指挥系: 66425719 音乐学系: 66425723

音乐教育学院: 66425750 钢琴系: 66425724 管弦系: 66425718

民乐系: 66425721 声乐歌剧系: 66425722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66425751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备注:

我院招收以下三个大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包括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各招考专业方向、 提琴制作招考专业方向 。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教育、音乐治疗招考专业方向。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视唱练耳招考专业方向。

*我院各招考专业均不接受兼报。

报 名

报名条件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可以报考。考生须认同我院招生简章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报名方式

我院招生仅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院招生报名网页

也可以从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与学习一本科招生”链接进入“本科招生系统”, 

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6日一2017年1月26日

报名阶段系统开网时间: 07:00-21 :00

网上报名时需网上支付初试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95516 (银联)、95188 (支付宝) 。我院计财处电话: 010-66418280。复试费也将在网上支付。

2017年2月13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査看考试安排。

报名与考试費用

•初试费(含报名费): 100元

•复试费: 80元

其它注意事项

•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如考生已办理文化课高考报名手续,请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高考报名号。

如网上报名时没有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请务必在得知高考报名号后第一

时间上网填报具体填报方法见网页说明 。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一律不退。

如考生报考其它院校仍需这些材料,请提前复印, 自留副本。

•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考 试

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

2017年2月15日一2月24日

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校考)在中央音乐学院内进行。

考试的轮次

·考试的轮次:我院的入学考试分为专业考试(校考)和文化课考试(全国

统考)。

·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环节,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于

填报志愿时报考我院。

·我院对音乐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布文考通知。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内的, 文

考通知注明“正取”;排序在招生计划外的专业合格考生,通知注明“备取”。

·学院于2017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考试结果,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报名

关于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第8条: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文化课考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以外的中国籍内地考生,原则上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有关异地高考政策请咨询相关省市高招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中央音乐学院的高考“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

注:

1.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2.外语不限语种;

3.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定向及协作计

划考生(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我院认可其地方高考加分政策。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

录取与入学

录取原则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 根据各招考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方式

音乐学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专业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7年本科(文/理)二本(二批)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有不设二本线, 或在我院召开录取会之际仍未公布二本线的情况,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50%为合格线) ,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高考改革地区设定的“二段”等批次,学院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如确认等同于往年的“二本”或“二批”划线,学校予以认同,否则仍以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参照。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专业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7年本科(文/理)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10%,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我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专业(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招考专业方向)考生的文考成绩,将统一以百分制折算,以折算后的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后排序录取。折算公式:考生分数÷考生所在地高考满分X100o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专业方向,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7年本科(文/理)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正取”生出现未报我院的情况,或由于“正取”生文考成绩未达到要求而未被录取,则依次录取该招考专业方向文考合格的“各取”生。

凡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我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录取通知书将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 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

新生甄别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甄别期,在此期同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体检复査,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御私舞弊行为者,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 档案退回原地区 。

学費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 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7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 我院经物价部门批准,现行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費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的学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收取学费。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我院设有奖、助、勤、贷、补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有关条例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 具体资助办法可从我院校园网主页“了解学院一一学院机构一一学生工作部”查询,

入学后的乐器与演出服装

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打击乐器(小军鼓除外)和竖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演出服装均由学院统一规定标准, 由学生自备。

住宿

家住北京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走读, 五环以外及有困难的学生, 本人提出申请, 经学院相关部门核实后, 如果学生公寓有空床位可酌情解决。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过了,希望高考生能够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更多院校的招生章程尽在学大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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